表演逼真 女子“女扮男装”接连行骗 买酒押女儿

来源:映象网时间:2019-12-11 10:41:30

一女子利用身材“优势”乔装打扮将自己包装成大款派头,加上巧舌如簧的口才,配上她逼真的演技,接连在河南郑州市冒充男子身份对多家超市、宾馆、商店行骗,有时为了行骗成功竟不惜用7岁的女儿作为“道具”抵押给商家。12月9日晚,郑州警方接群众报警,将这名行骗的“表演秀”抓获,为群众挽回了损失,揭穿了其女扮男装的真实身份。

12月1日,一位男子在二七区齐礼阎东街附近买了箱五粮液,竟然把女儿留在店里抵债。一天一夜后,男子却始终未回来。受骗店主陈女士第二天向警方报警:“警察同志,有人在我店里骗了一箱五粮液,还把他妞放我店里了”。

接到报警,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展开侦查,通过视频追踪和调查走访发现,小女孩口中的“爸爸”竟是一名女子。为了核实真伪,嵩山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治安二中队民警再次来到位于齐礼阎东街51号院门口事发的便利店内了解情况,陈女士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当日下午14时25分许,有一身高1米7,年龄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带着一名7岁左右的女孩到店里要买一箱五粮液,店主将五粮液拿出来后,该男子声称买酒是给领导送礼,想把酒先拿去送礼,为了让店主放心,他主动把女儿留在店里做“抵押”,等送礼回来后再结账把女儿领走。店主陈女士见男子把亲生女儿都留下做“抵押”便降低了戒备之心,让其将一箱价值6300元的五粮液拿走了,临走前该男子要了店主的联系电话。三个小时后,该男子给店主打电话称等领导下班一起吃饭后就回去,并“嘱托”店主照看好自己的女儿。

当晚21时05分,该男子再次给陈女士打电话希望店主把他女儿带到店主家中,第二天一早再过去送钱领回女儿,之后,就再也没有打电话,陈女士才意识到被骗报警求助。

随后,陈女士当时并向媒体求助,新闻播出后,很多知情者纷纷来电向警方提供线索,反映自己也被对方骗过。

知情者杨先生说,那名男子从11月10日在其所在的宾馆入住,住了20多天,仅付了80元房费,最终“他”说要出去吃饭,就带着孩子跑了……期间对方外出,就把孩子留在宾馆,他们不忍心看到孩子哭,就帮忙带着小姑娘。杨先生的爱人说,“给小姑娘洗澡,心里凉半截,看着脸上有点肉,身上瘦的皮包骨头。”

一位服装店柜员说,那名男子买过衣服后没付钱;多家商店反映说也被“他”骗过......

了解此情况后,嵩山路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立刻组织警力迅速找到该名“男子”,经过办案民警对线索追踪、调取监控最终核实了其身份:郭某,女,现年49岁,南阳市唐河县人,而不是店主口中的“中年男子”,而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中年妇女”。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通过顺线追踪、深挖细查、案件串并,发现该女子以类似的手法在中原区和金水区先后作案4起,有时其女儿也被其当成诈骗的“道具”。

11月14日,在中原区桐柏路农业路交叉口东北角某便利店内,其以自己居住在烟酒店楼上与店主是邻居,取得店主信任后声称上楼取现金骗取软中华香烟4条;11月17日,金水区东明路君悦小区某便利店内,其以手机微信零钱不够支付,晚点儿由其“媳妇”过来送钱结账为由骗取店主软中华香烟4条;11月24日,金水区经三路红专路东南角某烟酒店内,其以购烟送礼身上现金不够需要返回取钱为理由骗取店主软中华香烟4条。

正当民警紧锣密鼓的追捕中,12月8日晚,当这名“中年男子”再次出现在花园路国贸360广场时,被在媒体上看到的一名群众认出并报警,随后,110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并移交嵩山路警方。

民警经过一天的调查发现,“男子”在郑州女扮男装作案多起,骗取物品五花八门,具体被骗人数仍在核实中。前期其骗取物品均已被卖出,民警根据线束,当天已将掌握到的部分商店被骗的烟酒悉数追回。

截止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郭某以涉嫌诈骗行政拘留14日,其它多起案件情况,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李东亚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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