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21日电,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041号建议的答复。该建议标题为《关于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丰富琴澳两地现代金融业态促进两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建设的建议》。证监会对建议中提出的“允许中资控股澳资银行机构在横琴设立合资券商,作为证监会向商业银行发放证券牌照工作试点”进行了回应。证监会认为,基于商业银行控股证券公司事项的特殊性,需要审慎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对行业的影响、具体模式,并制定配套监管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审慎有序研究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相关事宜。
关键词: 券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