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沧州市区王女士接到同学发来的微信,让她帮忙转点钱,并发来语音催促。一听就是同学的声音,王女士好心打款500元。谁想到这竟是骗子实施诈骗的新手段。
同学语音忙借钱
没想到上当受骗
“我真的很想提醒大伙儿,以后只要涉及钱的事,一定要打电话核实,语音也不能信。”王女士郁闷地说。
9月21日19时许,王女士正在家里休息,手机上接到同学发来的一条微信文字,“你微信钱包里有钱吗?先借我300元。”王女士看完后,心存疑虑,并没有急着打钱。紧接着,同学又发来一条语音,“快点,快点!”一听正是同学的声音,王女士放下心来,赶紧转账300元。“我那时就想,对方可能是吃完饭正用微信支付,钱不够了才管我借钱。这么点儿忙,咱说什么也得帮。”转账后不久,这位同学又联系王女士,“你再借我700元,凑一千,9点之前准还你。”王女士说钱包里没有那么多,就又转了200元。
到了22日上午,王女士和这位同学联系,说起借钱的事,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原来,王女士同学的微信号21日晚被盗了,有人冒充该同学向微信朋友圈里多人借钱,共骗走1700元。
“平时很多人联系都靠语音,而且对方的声音和我同学一模一样,这才让骗子钻了空子,以后大家千万要提高警惕。”王女士说。
诈骗方式不断升级
请及时打电话核实
记者在网上搜索“微信语音诈骗”,发现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受害者遭遇此类骗局。大家都很奇怪,骗子怎么会模仿好友的声音?业内人士指出,目前通行的微信版本语音是不能转发的,但是通过提取语音文件或者安装“增强版微信”,都能达到转发语音的效果。其实,骗子在盗取他人微信号的同时,就已经骗取了他人微信的语音消息。
如今,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市民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比如,收到朋友微信说因刷机通讯录丢失,让你发手机号给他时,就要留心,当他进一步发短信给你,让你告知验证码时,就请一定注意。因为微信支付被人盗用,微信好友被人骗钱,都可能源于这个操作。遇到这些情况时,要当面或是打电话及时核实,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
辞职先删同事微信
想要“跳槽”?这还不简单,办个离职手续就得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为了让公司领导把字签了,辞职员工还得先把手机中的同事微信删掉。
据媒体报道,7月26日,王先生从就职3年多的保险公司离职时,领导要求他先删除其他同事的微信,才能在离职文件上签字。为了尽快辞职,王先生删掉了同事微信。事后,王先生意识到,公司领导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从法律上讲,微信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因为,在微信中存储着使用者的私人信息秘密,如果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就会扰乱私人生活安宁。不仅如此,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信工具,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为公司领导,如果贸然干预员工微信,就有侵犯他人隐私权和通信自由之嫌。
的确,隐私权是一种自愿自主的权利,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如果在这一删除微信的过程中,公司领导“征得了王先生的同意”,是不是就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了呢?从报道情况看,王先生之所以“自愿配合”,背后还是答应“把微信中所有同事都删除,否则不签字”的公司“强制要求”。但这样的“你情我愿”,恐怕并不能对侵犯隐私权等行为免除法律责任。
或许,在该公司方面看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我们行业互相挖墙脚”,“出于对团队和公司的保护”,才要求离职员工删除同事微信。但问题是,保护商业秘密也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作为代价。
况且在他的手机中有同事微信,也并不能被界定为“商业秘密”。公司同事的微信,既是工作平台,也是生活工具,又如何能作为商业秘密呢?
如此商业保护的借口,遮不住违法乱为的破洞。无视法律规定,给人才流通设置障碍、侵犯个人权利,作为受害者有权得到法律救济,而有关企业也应当好好反思,尽快补上法治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