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男子杀妻留债 9岁女儿成老赖”报道引网上关注。据悉,一男子杀妻留下55万债务, 9岁孤女被法院限制消费, 外公网络发声引发社会关注。
9岁女童无力还父债成老赖
据媒体报道,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为无法还钱,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女孩外公发声称,房子应该让孩子继承,不然我百年之后她怎么办?据报道,这已经是陈蔓第二次成“老赖”了。
针对此事,多名法学学者看法如下:
1.孩子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没有错误。法院判决孩子给买家钱,孩子没给,法院把孩子给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没什么错误。大家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不是完全一样的。俗称的“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而未成年的被执行人不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父债子还”只是民间道义,对9岁女童限制高消费不可理解。本案中,这个孩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于父亲留下的债务,她的偿还义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她承担偿还债务前提是不能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不能将房子拍卖用于还债。对于法院向女童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儿童,能有什么高消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