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这件事,本该全凭个人意愿。然而不久前,在湖南湘西一所小学二年级的一个班,老师竟让未捐钱学生站成一排,拍成视频发到了家长群,还要求家长“支持”。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有媒体报道,该学校组织的“献爱心募捐”活动属于“德育教育”之一,建议每个学生捐6元钱且“必须完成任务”。涉事学生家长表示,班里有很多的学生都没有带钱,所以老师让没有捐款的学生全部站在讲台上,看到视频后也确有家长可能“因为尴尬捐了钱”。据《南方都市报》消息称,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结果很快出炉,除了涉事教师道歉、行政记过和被调离,事发学校校长也被就地免职,而涉事永顺县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覃某某则被诫勉谈话。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慈善法中明文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让没有捐款的孩子站成一排,并拍摄视频要求家长“支持”,这种明显带有强迫性质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慈善捐款的自愿原则,与“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的目的背道而驰。
从教育层面来看,刚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对“慈善”“捐款”的意义尚不明了。学校组织爱心捐款活动的目的,应该是通过教育引导让学生了解慈善的本意,在幼小的心灵中种下慈善的种子。然而老师对未捐款的孩子“排队录视频”,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不仅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更会让孩子们对“慈善”形成曲解。
“献爱心募捐”本身并无不妥,在各地,中小学组织学生捐款的例子也并不少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活动往往“一捐了之”,不但缺乏对学生相应的慈善与思想教育,甚至还会大肆表扬那些捐款多的学生。这些做法带来的后果,无疑容易让孩子们觉得所谓“献爱心”就是捐钱,甚至带来了“捐款攀比”。本该起到正向积极教育作用的“献爱心募捐”,为什么在执行中走样变味,这才是当下教育部门和校方最该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