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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还传”主角罗永浩,其实是“势利眼”?
2023年1月7日凌晨,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在朋友圈发文“炮轰罗永浩”,称其“不地道、不体面、不道德”,并表示将联合几十位投资人坚决对锤子科技发起回购。
据郑刚描述,罗永浩新创立的VR公司“细红线”融资5000万美元,罗永浩对原锤子科技投资人提出,用其中3.5%股份给投资人补偿,这些投资人曾经的投资额总计15亿元人民币。但在郑刚看来,罗永浩提出的这项协议“不地道”,“让我们说接受了你的0.0几%的股权,就要放弃对锤子科技几十亿的回购?”
郑刚言辞激烈,细数了罗永浩新东方和锤子创业经历,称其势利眼、不懂感恩、不懂战略,“是你作死了锤子科技,不是时事不待”“从来不懂财富和成功怎样来的,永远一副清高但又需要钱的人的心态”。
1月7日中午,记者联系到罗永浩方面相关负责人,其给到了罗永浩的回应,该回应称郑刚所言为“严重失实的、高度情绪化的发泄文字”。
1月7日下午,关于双方矛盾等相关问题,郑刚接受了时代周报记者独家专访,他表示,问题核心是罗永浩剥夺了锤子科技投资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后续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回购。
“回购是有触发条件的,触发之后才能够对锤子科技或者他(罗永浩)个人索赔,但现在都没有走到那一步。”郑刚表示。
黄金销铄素丝变,一贵一贱交情见。罗永浩与郑刚,这对曾经共患难的创业者与投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专访文字实录
时代周报:对于向锤子科技投资人发出的补偿协议,罗永浩的解释是,“这是对上一个创业项目失败后的补偿,本质上是因为不寻常的情感和道义,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你对这个解释怎么看?
郑刚:这个事情首先是这样,不要被他的节奏给带歪了,核心不是补偿的问题。创业者当然没有义务在上一个创业项目失败后,把新公司的股权补偿给老投资人。
但是我们要求的不是这件事情(锤子科技失败后的补偿),现在老罗是拿了(细红线)的一点股权,要求大家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且给了时间限制,必须在(2022年)11月30号之前签(补偿协议),否则就没了。
对投资人做出补偿,又要求投资人放弃自己的权利,所以说这件事情不道义,(给人)一种欺负人的感觉。另外,说实话那家公司(细红线)的情况怎么样我们根本不清楚。
时代周报:罗永浩在回应里称,“锤子科技每年都开了股东会。最后三年的股东会,分别是在2019年12月23日、2020年8月1日、2021年4月25日召的。”是这样的情况吗?
郑刚:关于补偿协议,我们股东曾要求罗永浩开股东会来讨论这个事情,他在股东群里已经同意开股东会了,但2022年根本没开,到现在也没开过。
然后罗永浩各个击破,把协议分别发给每个投资人,告诉我们说谁签了,就你没签。这就是一种很不像话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
锤子科技有各种投资人,其中一些大咖确实无所谓,反正这个事情定义为善意的,人家也就接受了。但是我们一小部分的外部投资人,无法同意他这样安排。
我也不希望别人说我们投资人挤压创业者,不是这样的。我们投100多家,很多项目是失败的,但是为什么没有回购他们,因为人家诚实创业,诚实失败,所以我们没去这么做。但老罗以这种方式来对付投资人,换成你会怎么做?
时代周报:据你了解,现在是接受补偿协议的老股东比较多,还是拒绝的比较多?
郑刚: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大部分是没有同意的,但是(罗永浩)没有告诉我们是谁。
时代周报:你后续还是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郑刚:对,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且他(罗永浩)在说什么?好像在教育我们说投资不是借款,我们当然非常清楚了,混了几十年饭吃,难道大家不知道什么是投资,还要你来教育我们?而且目前为止,大部分投资人都没有向他要钱,也没有向他要债,因为确实就是一个投资。
回购是有触发条件的,触发之后才能够对锤子科技或者他个人索赔,但现在都没有走到那一步。所以说他也不要把这件事情上纲上线,我们投资人要求的是信息权、知情权,这是股东的基本权利。
时代周报:之前听说你跟罗永浩关系不错,为了锤子还抵押了房产,这件事情是真的吗?
郑刚:对,我把房子押了。(锤子科技失败后)我还向LP们回购了5500万,而且是在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说实话我们做投资人也非常不容易,因为如果不向老罗回购,我们的投资人也会向我们要求回购。
时代周报:罗永浩在今天中午的回应中说,他也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出手帮助,这个是真的吗?
郑刚:没错,我们确实互助过。我们分别在一年多前、两年前找老罗借过钱,应该是200万的钱,但也不是老罗的钱,是别人(罗永浩朋友)的钱,我们并没有向老罗个人借过。我们还借给罗永浩1500万元,2018年到期时还非常大方地往后延。
罗永浩方面相关负责人
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的、罗永浩对郑刚发文的回应
锤子科技的投资人郑刚先生半夜发朋友圈对我进行了“炮轰”(媒体用语)。对这种严重失实的、高度情绪化的发泄文字,我本该不做回应。但很遗憾,有媒体一大早就做了报道,目前已扩散,甚至还影响了一些无端被提及的朋友的清誉。所以为公为私,我都不得不回应一下,我尝试在下文中尽量避免任何情绪化的表达,只澄清客观事实。
1. 郑先生批评我三年没开股东会,其实是他记错了,按照公司法和锤子科技的公司章程,锤子科技每年都开了股东会。最后三年的股东会,分别是在2019年12月23日、2020年8月1日,和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当然,因为2018年年底开始,锤子科技的核心业务已经事实上瘫痪,这几年用锤子科技的主体所做的,基本上也只有偿还供应商债务相关的事务了,所以开股东会也确实没有太多可说的,所以我们开股东会的议程通常都很短,气氛也处理得不是很好,以后会多征求股东们的意见,努力改进。
2. 郑先生提到的李丰和张颖两位投资人,都是我多年的老朋友,这两位虽然没有直接投锤子科技,但实际上都投了我后来创业或联合创业的项目,并且在我困难的时候也给予过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张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甚至私人借了很多钱给我,并且在我还款时,还坚持拒绝了我为感激他的情谊所做的回报。大家总是说,做投资人的,都是救急不救穷,但张颖对我又救急又救穷,并且多年以来,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对我反复支持,这是我永志不忘的(这些年我还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企业家和投资人朋友,以后会找机会另行撰文鸣谢)。另外,这些年在我创业艰难的时候,郑刚先生和他的机构也不止一次地帮助过我,我也在郑刚先生公司和个人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止一次地帮助过他,所以对出现今天这样的事情,确实非常遗憾。
3. 我和几个合伙人一起创业的新公司,征得投资人和合伙人同意,给投资过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提供了投前5%、投后3.72%的股份,与之相关的条件和协议,也都是老股东们自愿选择签署或不签署的。我们虽然没有为此事开集体会议,但给锤子科技的所有老股东全都发了一模一样的邮件,并用微信一一做了确认,何来的“不沟通”和“不信息对称”?很多老股东都高高兴兴签了字,并对我们表示了感谢,因为他们知道投资不是借款,投资的企业失败了就是失败了。所以这种对上一个创业项目失败后的补偿,本质上是因为不寻常的情感和道义,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当然,因为跟 LP 交代之类的现实问题,也有一些老股东对此是不满意的,这我们也完全理解。
4. (郑刚原文笔误,有两个“4”,我这个“4”实际应为原文的“5”)我们没有骗,也不可能骗,因为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互相全都有联系方式,甚至还有个全体股东的微信群,互相一问便知。
最后,郑刚先生的原文,后面还有一些对我完全主观的,毫无事实基础的恶意揣测和评论,我就不逐一回复了,读者自行判断就好。
△郑刚朋友圈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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