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跟华为,国内两大巨头,掐架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显示,小米近期对华为专利“ZL201810188201.7”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将于7月21日口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专利口审是发明诉讼中的一种方式,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
具体的来说是无效方向被无效方提出要无效其专利,而启动无效诉讼程序。被无效方则做出答辩的行为,该行为是通过双方代表在法庭陈述辩论来实现的。
据悉,该专利的名称为“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锁屏方法。
包括:接收用户点亮移动终端屏幕的指令,点亮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在锁屏状态下,从所述移动终端存储的本地图片中调用第一图片替换预设锁屏背景,其中,所述第一图片由用户下载或拍摄得到,或者由服务器根据用户的喜好推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采用本发明,可实现在锁屏状态下锁屏背景的自动切换,用户只要点亮屏幕即可以看到新的锁屏背景,从而提高了锁屏背景的变化性以及切换效率,提升了用户对锁屏的新鲜感。
这事情要回到几个月前开始说。
3月份的时候,近日,据《中国知识产权报》刊发《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公告》,华为已经正式对小米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且该案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公告显示,2023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请求人华为提出的被请求人小米侵犯其四项中国专利的案件,这四个专利分别为:
国知保裁字〔2023〕1 号:专利号 ZL201110269715.3,发明名称“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
国知保裁字〔2023〕2 号:专利号 ZL201010137731.2,发明名称“载波聚合时反馈 ACK / NACK 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
国知保裁字〔2023〕3 号:专利号 ZL201380073251.6,发明名称“一种获取全景图像的方法及终端”;
国知保裁字〔2023〕4 号:专利号 ZL201810188201.7,发明名称“一种锁屏方法及移动终端”。
近年来华为加速了在专利上的维权步伐。余承东曾经针对专利侵权问题表示:“在很多行业,尤其中国的一些企业,他们在抄袭我们的设计。包括我们的一些专利,大家用了也不给我们付专利费,直接用,然后还讲成是他们自己的专利,甚至有些东西是直接抄。”
去年4月6日,华为心声社区发表了由任正非签发的《专利许可业务汇报》会议纪要,纪要中提到:“专利收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没人愿意再投入研发了,会形成我们的事实垄断,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
纪要中还表示,要构建合理的价格基准,让产业界公平合理地使用华为的专利技术,在获得适当的研发回报的同时,也有利于华为在国际社会奠定创新者形象;华为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也要合理付费,这样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土壤。
此外,华为知识产权部曾经表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第一,要持续保护好研究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构建高价值专利包;第二,继续发挥专利保护公司全球业务安全的作用;第三,通过合理收费奠定华为创新者形象;第四,通过构建合作伙伴,精选专利池、专利运营公司开展合作。
2021年3月,华为知识产权部部长丁建新透露,华为将从2021年开始收取5G专利授权许可费,并将提供适用于5G手机售价的合理百分比费率,单台手机许可费不超过2.5美元,预计2019-2021三年的知识产权收入在12-13亿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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