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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正式实行,这标志着鲁史古镇保护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鲁史古镇是滇缅茶马古道的咽喉重镇,被誉为滇西“茶马古道第一镇”。古镇文化底蕴深厚,文物遗存丰富,建筑完好,以“四合五天井”“三坊一照壁”为主的传统民居形成规模较大的古建筑群。为解决古镇“如何保护”“谁来保护”等问题,临沧市颁布实施“鲁史古镇保护条例”。
《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于2022年10月25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充分体现了“历史文化保护优先”原则。历史古建筑是古镇文化资源里的重要遗产,它也是鲁史古镇最美的风景,留住历史记忆和乡愁,延续古镇文脉的重要载体。鲁史古镇是临沧市古建筑保留得最多最为完整的地方,由楼梯街、上平街、下平街,曾家巷、黄家巷、董家巷、十字巷、杨家巷、骆家巷、魁阁巷,四方街广场组成的“三街、七巷、一广场”古镇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极具特色,《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为这些历史遗迹的保护提供了法规遵循和制度支撑。
《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明晰了权责界限。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古镇保护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指定鲁史镇人民政府负责鲁史古镇保护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协调衔接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等10项具体职责。赋予不特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鲁史古镇的义务和劝阻、投诉、举报损害古镇保护的行为的权利。
《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着力突出了地方特色。一是明确古镇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将鲁史古镇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明确3个区范围内建设、改造、风貌控制等方面的保护要求,比如:规定核心保护区禁止在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架设损害古镇风貌的阳光棚、雨棚、钢架房、铁皮房、太阳能设备、水塔等附属设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撒火把等。二是构建科学保护管理制度。《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细化了鲁史古镇的保护措施,对古镇保护范围内的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根据古镇的实际保护需求,列举了各类保护对象,并要求建立相关保护名录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三是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合理利用。结合古镇的自身特点,授权当地政府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弘扬古镇特色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建立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开展鲁史火把节、闹花灯、走马帮等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支持开办传统手工作坊,传承鲁史豆腐、鲁史白饼、鲁史酱油、鲁史泡肝、鲁史火腿等特色美食文化。
云南网通讯员字维宏记者姜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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